留住中高龄劳动力 4项补助计划今起受理申请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今天公告《继续雇用高龄者补助计划》、《中高龄者退休后再就业准备训练补助实施计划》、《中高龄者退休后再就业准备协助措施补助计划》、《雇用退休高龄者传承专业技术及经验补助计划》等4计划,鼓励中高龄及高龄劳工续留或退休后重返职场。(本报系资料照)
我国自2020年起人口呈现负成长,未来劳动力减少是各行各业都需面对的重要课题,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今(22)日公告《中高龄者及高龄者就业促进法》专法的多项补助,借此保留住高龄劳动力,今日公告起即开始受理申请。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今天公告《继续雇用高龄者补助计划》、《中高龄者退休后再就业准备训练补助实施计划》、《中高龄者退休后再就业准备协助措施补助计划》、《雇用退休高龄者传承专业技术及经验补助计划》等4计划,鼓励中高龄及高龄劳工续留或退休后重返职场,以因应劳动力的不足。
劳动力发展署身心障碍者及特定对象就业组长施淑惠表示,《继续雇用高龄者补助计划》是补助雇主持续雇用届龄强制退休年龄(65岁)员工达30%、雇用达6个月以上且继续雇用期间不低于原薪资者,前6个月每月补助1万3千元,第7至18个月每月补助1万5千元。
举例来说,A公司于今年度满65岁员工有3人,公司经评估后预定继续留用1人,该名员工虽届临退休但也愿意延后退休,则A公司预定留用比率达33%,已超过30%,即可提出申请,持续雇用6个月以上且雇用期间不低于原薪资(以申请前3个月的平均薪资计),而申请该计划职员人数须达3人才可领取补助,而回聘并不符合申请标准,必须是持续雇用。
施淑惠说,《中高龄者退休后再就业准备训练补助实施计划》及《中高龄者退休后再就业准备协助措施补助计划》是为强化即将届临退休的64岁中高龄者工作技能,鼓励雇主为其办理退休后再就业准备相关措施。
如雇主指派64岁员工赴外到国内公开招训的训练单位参加职业训练,可申请70%的训练费用补助;若雇主为64岁员工办理或提供职涯发展、就业咨询、创业咨询服务,则可申请咨询费用或讲师钟点费等相关补助,也可多单位联合申请,每一雇主每年最高可申请50万元,上述2计划可同时申请。
最后的《雇用退休高龄者传承专业技术及经验补助计划》部分,是针对聘雇已退休65岁以上员工传承专业技术及经验,如事业单位所聘雇的退休高龄者具有专业技术及经验者,可提出计划申请补助,每位受雇用的高龄者每年最高补助雇主10万元,每位雇主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