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2021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业务
大陆国家发改委。取自东网
新华社9日报导,大陆国家发改委8日就《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再次重申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
征求意见稿称,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社、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站以及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机构等。
同时,非公有资本不得经营新闻机构的版面、频率、频道、栏目、公众帐号等;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重大社会、文化、科技、卫生、教育、体育以及其他关系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等活动、事件的实况直播业务。
另外还有,非公有资本不得引进境外主体发布的新闻;非公有资本不得举办新闻舆论领域论坛峰会和评奖评选活动。
此外,《清单(2021年版)》明确,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经营活动。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金融」「资产管理」「网贷」「网络借贷」「P2P」「互联网保险」「支付」「外汇(汇兑、结售汇、货币兑换)」「基金管理(注:指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创业投资行业)」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注册信息即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清单(2021年版)》也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
《清单(2021年版)》列有禁止准入事项6项,许可准入事项111项,共计117项,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减少6项。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分为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大陆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大陆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