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党议员余筱菁贴文诽谤蓝议员上官秋燕 法院判罚3万元
新竹县议会绿党议员余筱菁,去年5月定期会其间不实贴文,涉诽谤国民党议员上官秋燕,法院判罚3万元。(罗浚滨摄)
新竹县议会国民党议员上官秋燕,不满余筱菁贴文涉诽谤,提自诉法院判赢。(罗浚滨摄)
新竹县绿党县议员余筱菁,去年5月8日在脸书粉丝专页贴出空荡荡的议场照片,加注「协寻启示,找一下竹东选的议员在哪里?」不满名誉受损的国民党县议员上官秋燕提自诉,新竹地院认余筱菁犯散布文字、图画诽谤罪,处罚金3万元。
余筱菁在粉丝专贴照片和文章称「一年仅两次的定期会,都可只用书面报告就结束,实在太不尊重投票给您的议员」等内容,再三强调「这之中还有要选立委的人!」并在议员质询顺序表标示林思铭、上官秋燕及郭远彰3位国民党议员的质询时间。余不知上官秋燕质询时间已和议员范曰富调换。
隔天,林思铭批余筱菁的贴文误导大家以为他放弃质询,涉嫌诽谤;上官秋燕认余在脸书贴文「协寻启事」事先未求证,以不实事实抹灭她,要求道歉,但余未予理会,上官秋燕因此提自诉。
法院审理此案时,余筱菁称贴文是质疑议员采取「书面质询」并非有效监督方式,非针对特定议员。但余在议员质询顺序表,刻意以红色边框圈出上官秋燕等3名议员,且3人与余同是竹东选区的竞争对手,法官认余发表言论有针对性,所辩不足为采。
法官认为余筱菁的脸书贴文,主观上具有诽谤之不确定故意,也未清楚说明质询可分为口头质询及书面质询两种方式,有严重误导观看者以为当日质询的议员均未参与质询暨放弃质询之嫌,认余加重诽谤之犯行堪以认定。
法官认余筱菁在脸书散布的不实内容,已损及上官秋燕的名誉,念余在去年6月议会纪律委员会时已鞠躬道歉,在此案审理终结前亦当庭向上官秋燕致歉,删除本案脸书贴文并刊登澄清贴文,依法量处上述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