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管制锑、超硬材料相关物项出口 9月中实施

上述公告指出,符合以下特性的物项,未经许可,不得出口:一、锑相关物项,涉及锑矿及原料、金属锑及制品、锑的氧化物,以及金锑冶炼分离技术等。二、超硬材料相关物项,涉及六面顶压机设备、六面顶压机专用关键零部件,以及用于制造已列管的六面顶压机设备的技术等。

公告显示,出口经营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口许可手续,透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填写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商务部应自收到出口申请资料之日起进行审查,或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