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秋远/要六岁孩讲出大人也讲不出的话,这是「虐待」
▲要求孩子在六岁以前会讲出大人也讲不出口的话,吕秋远:这是虐待。(示意图/Jairo Limaico/flickr)
文/吕秋远
1.就我个人的价值观而言,我只能接受「偶尔」「非营利」的把不能表达意思的孩子照片或影片放上网。至于可以表达意思的孩子,必须尊重他们的意愿。
2.为什么我个人的价值观这么偏执呢?因为这世界上有太多的恋童者,而且我不想要我的孩子被不认识的人品头论足。(是说认识的人我也不太能接受啦)
3.如果必须借由孩子的照片、影片或活动记录来营利,请跟孩子充分沟通以后可能会造成的困扰,而且把赚来的钱记帐,立刻存入她的帐号,等到小孩20岁以后,由自己决定要如何动用。
4.这些卖可爱的钱跟红包不一样,不是爸妈拿自己的钱去交换来的,爸妈纵然接了业务、写了业配文,也是因为孩子可爱,不然谁要卖爸妈面子?所以不要像过年红包一样,初五后就消失无踪。
5.大人重视隐私,小孩也需要。如果拍摄营利影片给大家看,请不要马赛克大人,这不是在拍A片。而如果马大人却不马小孩,卖点是什么,应该也就清楚了。
6.小孩不是玩具,小彬彬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大部分的童星如果有重新选择机会,不见得会想要曝光。他们许多都是父母自己的期望下,所衍生的牺牲品。
7.留下孩子的成长记录,孩子会很感谢你。但贩卖孩子的成长记录,孩子应该会度烂你。至于留下可否顺带贩卖,我偏执的认为,穷,不能穷孩子;富,不能富父母。
8.虽然我一直想要教会我们同事的2岁女鹅,说出「原告之诉驳回」「原判决废弃」这样的话,但是她妈应该会很想砍我。要求孩子在六岁以前会讲出成熟大人也讲不出口的话,我会觉得很糟糕。这不是教育,这是虐待。
9.不要期望孩子做出大人也无法的事情,那不叫做「孩子我要你比我更强」,那叫做「孩子你要比我更假」,要孩子自白自己做错的事,先问问大人,有没有真正反省过自己做错什么?
10.超龄的行为,只是代表这个人受过的灾难与辛苦,或许比其他人多,请不用羡慕他,或是赞叹命运竟然可以给他这么多考验。我可以跟你打赌,这种人一定很希望可以幼稚。
如果你看到这位妈妈要求女鹅的认错影片,立刻想到周子瑜,我会觉得你好棒棒。对了,我不是客人,但是我喜欢客人,以及所有的台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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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秋远/请分手:最惨的误会是「他即将离婚」
●作者吕秋远,硕博士毕,宇达经贸法律事务所执行合伙律师,原文刊载于作者脸书,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