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人民银行批覆千亿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 试点天津成都8城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新政策文件,并批覆千亿人民币的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将用于试点天津成都等8座城市。(shutterstock)

中国人民银行与大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5日正式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将为租赁住房开发建设、购买(筹集)、营运等提供多样化融资支持,包含住房租赁开发贷、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等。据经济观察网报导,人行已批覆总额1000亿人民币的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支持8个试点城市购买商品房用作长租房,分别是天津、成都、青岛、重庆、福州、长春、郑州和济南。

一位地方政府人士透露,从2023年3月开始,8个试点城市已着手寻找合适的房源并上报,试点城市之间要比拼速度,因为这笔贷款并非定额分给8个城市,而是依据项目条件来,原则上成熟一个就批一个,「先到先得」。

根据《意见》指出,这笔千亿级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年化利率约为3%,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管道主要为国开行、中国银行等7个国有银行。

同时人行也为这笔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设定「红线」,只能购买住宅类商品房(含产权型人才房/公寓),不允许收购商办公寓。同时须对标的项目进行「整栋、整单元」收购,原则上不允许收购零散房源。

而定义上的「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指的是对企业或事业单位批量购买存量闲置房,用作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又或住房租赁企业批量购买存量闲置房屋,用作保障性或商业性租赁住房长期持有营运,鼓励商银发放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物业评估价值的80%。

据了解,目前已有青岛、福州等多个城市用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购买了商品房纳为保租房并对外出租。部分城市也通过城投平台作为借款主体,购买了城投体系内的现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地方化债压力。

该地方政府人士更说,这笔借款期限长达30年,只要租金能覆盖利息,基本可以被看作永续债,只付息、不还本,既能有效缓解城市政府筹集保租房的指标压力,还能减少当地的商品房库存。更重要的是,短期内地方政府能通过城投平台融到一笔钱,缓解现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