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亲解「柯文哲金流」 缺关键3证词:法院未必没办法判喔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邹镇宇/综合报导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京华城案与政治献金案今(26)日侦查终结,台北地检署依「4大罪」共求刑28年6月,但起诉书中未提出准确的时间地点及金流。对此,律师林智群解释起诉书内的「金流」在哪、该怎么看。
林智群26日在脸书发文表示,许多人说1500万元没有金流,但「汇款」就会有金流、「领现金」就只有提领纪录。因此,只要能证明现金领出来后是谁交给柯文哲,这样就建立了金流,也能证明有收贿,「如果没金流就不能证明贪污,那大家用领现金交现金的方式,不就都可以躲过贪污罪吗?」
他指出,「威京小沈的银行帐户在2022年9月20日到10月17日间由一个吴姓助理领了1600万元,在10月18日京华城动土典礼那天给了阿北1500万元,阿北在不详时间地点把钱交给橘子保管。」
▲四叉猫刘宇(左)、律师林智群(右)。(图/翻摄刘宇脸书)
林智群整理目前1500万元收贿的证据,包括「威京小沈的银行帐户在开工典礼前密集提领1600万元纪录」、「证人吴姓助理领现金、给钱的证词」,以及柯文哲usb的excel表里面记载「小沈1500」等给钱纪录,「这样怎么会是没金流证据?」
林智群表示,目前缺少柯文哲承认、保管人橘子及威京小沈承认等3份证词,直言「不过缺上面3个证据,法院未必没办法判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