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 拟缩紧港澳来台投资
根据「港澳条例」第31条,香港或澳门居民、机构等在台投资,准用外国人投资规定,若投资事业未达10%股权,可依据「华侨及外国人投资证券管理办法」办理,不须经投审会审查,易成为陆资绕道来台投资的「小门」。在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国安法」以围堵陆资违法绕道投资、挖角我人才之际,部分人士认为应该同步修改「港澳条例」防堵相关情事。
行政院长苏贞昌19日在立法院表示,香港已被中国吃掉,将责成政委罗秉成邀集各部会,研商修订「港澳条例」等,不让陆资「再玩数字与比例」。
民进党籍立委罗美玲23日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援引调查局数据,2010年12月至今,已侦办33起大陆恶意挖角案例,涉嫌挖角人才高达近600人。而33家涉案的陆企中,有11家是包含港资在内的侨外资公司。
对此邱太三表示,当年因港、澳的历史特殊性,所以比照外资,但现在因应状况改变,对于修「港澳条例」陆委会也在做相关的检讨,也在跟经济部等部会做初步讨论。
对于如何加强防范陆资违法来台,邱太三强调,「还不断在检讨,还在修正」。至于是否可能修「港澳条例」,邱太三说:「修『港澳条例』比较兹事体大,但是港澳来台投资的部分,我们会再跟经济部看,怎么样精进相关作为。」
陆委会23日指出,对于港澳居民来台投资案,政府相关机关均依法审核、把关,并追踪最终受益人是否存在陆资等因素,以强化安全管理。
针对两岸交流,海基会秘书长詹志宏在同一场合表示,到目前为止,海基会和海协会的联系没有中断。2021年,海基会去函海协会972封请求协助事项,詹志宏形容对岸「虽然已读不回,但会处理」。例如22日上午海基会就东航事件向陆方确认机上是否有台湾人,国台办当天下午就对外说明,显示对岸仍重视两岸人民交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