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桑每月行贿4万!13年来780万 中山10警起诉遭求重刑
▲中山一前派出所所长林崇成等,被依贪污罪起诉,不认罪遭求处重刑。(图/资料照/记者杨佩琪摄)
检警侦办台北市中山一派出所员警收受酒店贿赂案,上午将派出所所长林崇成等10名员警起诉,其中3人认罪并缴回犯罪所得,另7人不认罪,检方建请法官从重量刑。估计自2004年起至去年,13年时间酒店妈妈桑巫蕙玲每月行贿4万元,逢年过节加码1倍,员警收贿共约780万。
遭起诉的员警分别任职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检方发现,原「升华丽坊」(后改名立邦酒店)除非法媒介性交易、经营有女陪侍酒吧、视听歌唱外,原营业登记上所载使用面积仅18.513坪,真正使用面积却超过100坪。未免死等非法情事遭举报、临检,业者每月行贿4万元,逢三节则加倍行贿至8万元,透过白手套领取、交付贿款。
检方认为,包括林崇成等10名员警在内,利用国家赋予权力与机会,包庇色情业者,严重损害公务人员清廉信誉,让警察人员遭受负面评价,所生损害严重,其中林崇成、马姓等7名员警至今矢口否认犯行,甚至在酒店遭搜索后,进行串供,求其当中侯姓员警收贿时间更长达6年,因此建请法官从重量处。
另外3人包含曾姓、杨姓、郜姓员警在侦查中坦承犯行、态度良好,并缴回犯罪所得,请求减轻或免除其刑,并从轻量处。
至于酒店业者部分,也因坦承犯行,犯后态度良好,分别自动缴交300万、200万及房地产1栋之犯罪所得,依《贪污治罪条例》、《证人保护法》规定,建请从轻量处。
全案起因检方在2017年侦办一起酒店业者媒介色情案时,发现立邦酒店涉嫌以餐厅名义,勾结人蛇集团,自大陆、东南亚等地媒介女子来台卖淫,客户多为来台、在台之日本商务人士,表面上单纯陪酒,实际以小姐「带出场」为主要收入,出场费每2小时收1万元,业者抽3000元,若要小姐过夜,客人须再付2000元。
侦办过程中,发现21辖区员警涉嫌收贿,今年3月,检调兵分17路发动搜索,带回多名员警,讯后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将林崇成等4名员警、业者吴蕙玲等2人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