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厝阿明/夫妻買房產權算誰的? 6要點讓你一次清楚
买房示意图。图片来源/ingimage
台湾虽然步入少子化时代,但,不管是新婚或者是过者夫妻生活的伴侣还真的不少,而买一个属于自己的房,是许多新人一起生活的目标,但是,不管是夫妻或伴侣想要共筑一个属于自己的爱巢,都会遇到由谁买或「合资」一起买的问题,究竟夫妻或伴侣一起买房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以后若出售要怎么处理?有哪些方式可避免争议?
阿明将这个主题分成以下重点跟大家分享~
1.合资买房登记有什么形式?
a.共同登记(也称联名登记)
由出资者共同持有
b.信托登记
将名下不动产转移给受托人,而受托人必须是「专业机构或人士」,按信托本旨处理信托事务,等目的完成就会还给受益人。
c.借名登记
通常是投资客会使用的方式,有可能是因想节税、隐匿财产或是个人信用不佳,则会找各方面条件较好的亲友当登记名义人。
d.预告登记
属于限制登记,是为了防止不动产的所有权人转卖或去设定抵押借款,
先生未来要过户房子给太太,先生做预告登记给太太,那先生就不能再过户给其他人甚至是抵押借款,伤害太太的权利。
2.伴侣买房适合什么形式?
若双方用「共同登记」方式,可以先阐明两人的出资比例,
也要求代书在建物及土地所有人登记时,应载明持分比例,建物及土地誊本也要依照两人的持分比例来各自持有,避免日后纠纷。
另外,假设一间房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持有,出售时需要所有的持有人同意,或是依照<土地法>第34条之一的规定,只要超过2分之1的共有人同意,而且这位2分之1的共有人,土地持份总和超过50%,就可利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概念,出售不动产。
共有人卖出其应有部分时,其他共有人得以同一价格单独或共同优先承购。
另外,最常见的争议就是男方出资买房,并登记在女方名下,分手时却被女方认定房屋是「赠与」,因此拒绝归还,双方闹上法院,阿明建议可采「预告登记」来避免问题。
3.除了以上几种方式,还有哪些形式?
可以用「反设定」方式,例如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但设定抵押权则在男生身上,若今天彼此决定分手,女生不愿还房子,男方可以强制执行,但记得要先签订相关契约,保障双方权益。
4.婚前买房,产权归谁的?
因是在结婚前购置房产,所以由登记人持有,就算婚后想出售不用经另一半同意,卖房获利也不用均分。
5.夫妻买房该用何种形式?
若是双方都有出资,建议可以共同登记(联名登记),在买卖契约注明出资比
例,并由代书在建物和土地所有人登记时,载明各自的持有比例,以保障双方权益。
但阿明也提醒,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应该把出资的证明(头期款及每期贷款)及各项付款单据(装潢及家具)都保留好,未来若决定分开,才能争取已缴的款项,另外只要是婚后买房,只要一出售,获得款项由夫妻双方平分。
6.共同登记(联名登记)有何优缺点?
优点:
a.双方都拥有房屋部分权利,在分财产时可以避免对方脱产,因而拿不到应有的部分。
b.要做任何处分,都需要另一方的同意。
缺点:
a.申请房屋贷款如果只有一个人,因为只拥有一半的产权,可能无法跟银行谈到较好的利率跟成数,甚至无法贷款。
b.若使用联名登记,双方有天失和要出售房产,两人会同时用掉一生一次的「土增税」优惠税率。
同场加映:
如何一起申请房贷?
虽然房产可以登记两人名字,但申请贷款时,银行还是只认定一位借款人,而非「两位主借款人」,而阿明建议可以由财力较好的一方担任「主借款人」,争取更好的贷款条件,而另一方则可成为「连带保证人」,来提高核贷机率。
图/卖厝阿明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