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搭上飞机多罚3,600元 韩航10月开收「No Show费」
自2016年10月1日起,大韩航空将针对未能及时登机的旅客,收取1500~3600元不等的罚款。重发机票和退款的手续费,也会额外独立收取。
旅客在班机起飞前仍未登机的情况,多被俗称为「No Show」,对于航空公司会造成机位浪费,同时也会增加额外的营运成本。大韩航空自10月1日起,对于未能与原订出发时间前取消预订,或于完成办理登机手续后,未有登上航班之旅客,将会依照出发地点被征收罚款。其中美洲、欧洲等长程航班,罚款金额为3,600元,东南亚、西南亚等中途航班为2,100元,而日本、韩国、台湾等短程航班,则是1,500元。
目前针对No Show的机票,各家航空公司规定各有不同,除了大韩航空之外,包括新加坡航空、马来西亚航空等业者均会收取No Show罚款,而部分欧美航空公司则是直接将机票作废,不可更改,但也有业者采不需罚款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