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拍卖陈致中房产 检方向美请求最高分享 并追陈所得
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黄世铭2日证实,美国拍卖陈致中在美纽约房产所得的85%部分,我方已向美方寄送最高等级分享请求书,美国司法部门也已在2周前收到,至于陈致中可分得的15%部分,检方认定为犯罪所得,将会竭尽全力追缴回国库。
▼陈致中在美纽约房产遭美国拍卖,我国特侦组向美方请求分享拍卖所得,并全力追缴陈致中所得。(图/资料照片)
前总统陈水扁儿子陈致中在纽约曼哈顿的豪华公寓,101年10月因不法洗钱遭美国政府没收后,4月23日美国政府依洗钱法拍卖,最后以150万美元(约新台币4,500万元)成交,美国政府取得85%资金,陈致中则可可分得15%(新台币675万元)。
陈致中在4月25日曾表示,他在美国买房过程完全合法,但基于「诉讼经济」才放弃诉讼,与美国和解,本案与有罪无罪无关,房产不是被美方没收。「这个案子已settlement(和解)」陈致中说,这间公寓当初是以一家投资公司名义购得,是为了投资,他并未住过。
针对美方拍卖陈致中在美房产一事,检察总长黄世铭表示,美国司法部门能够顺的查扣陈致中在美房产,并进行拍卖,与我国提供详实的陈致中购产资金是属犯罪所得有密切关系,因此,我国依美国司法部门,请求最高等级分享,而美国分享等级划分为3等,最高等级可请求分享到80%。
也就是说美方从拍卖中获得的85%资金,若我方请求获准可取回3千多万元,而这一份要求最高等级的没收分享请求书,2周前美国司法部已经收到,现在就等美国回函答复。
至于陈致中所得的15%(新台币675万元)检方认定为犯罪所得,虽然是属于他和美方的民事和解,但只要钱汇回国内,检方会依法追缴回国库,如果,陈致中意图隐藏这笔钱,检方也将全力追缴,追缴使用的方法则尚在研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