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众院通过「尝试权法案」 允许重症者使用试验性药物
▲众院通过「尝试权法案」后,「渐冻人」孟吉罗在记者会上准备发表谈话。 (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外媒报导,美国国会众议院周二(22日)通过「尝试权法案」(Right to Try Bill),允许那些已用尽当局所有许可疗法但却仍未见效果的晚期病患,尝试使用仍在试验阶段中的药物。
据报导,去年在美国国会参议院通过的「尝试权法案」,周二在众院以250对169票过关,即将送交白宫让总统川普签署。 美国巳有38个州的州议会通过类似法律,允许医师对病情太重、年纪太大、太年幼、或住得太远无法参与治疗的病患,开立仍在试验阶段中的药物。
国会通过后,「尝试权法案」将成为全国性的法律。参院去年8月通过此一法案,众院版本今年3月虽过关,但在参院表明不会协商新版本后,众院重新讨论参院版本,法案最终才得以通过。
这项法案允许已用尽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所有许可疗法的病患尝试试验中药物,只要这些药物经临床试验通过初步安全措施,显示不具毒性或威胁生命即可。
众院共和党员伯吉斯(Michael Burgess)表示,在其他方法都让患者失望之后,医生随手可得的创新疗法,或许能为部分患者提供「第二次生命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