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春節計程車加價 小年夜至初五加收3成

苗栗县政府今天公告春节计程车加价方案,县内计程车将于2月8日(小年夜)凌晨0时起至2月14日(农历元月初五)晚间12时止,调整运价,按原收费方式加收3成。

苗栗县政府表示,春节将至,县内计程车于春节7天连假期间实施加价,按原规定收费方式加收3成,并自2月15日凌晨0时起恢复原规定收费。

县府指出,原规定收费方式分为日间(清晨6时至晚间11时止)及夜间(晚间11时至翌晨6时止)运费。日间的计程运价,起程1250公尺新台币100元,续程每200公尺5元;夜间计程运价为起程1250公尺120元,续程每200公尺5元。此外,时速低于5公里时,采计时运价,每80秒5元。

县府提醒民众多加留意,避免春节期间衍生乘车争议,如遇计程车未依规定收费或拒载等情事,可拨打申诉电话给新竹区监理所或苗栗县政府服务专线,维护自身乘车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