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土方可運棄台北港 北市再出招解去化瓶頸
北市府2月10日公告民间建筑工程申报运弃至台北港规定推荐机制的作业流程及回馈金基准,供各推荐机关参考。图/北市建管处提供
中央土方清运新制上路爆「土方之乱」,台北市副市长李四川今谈及5项解方,包含都更、危老案废土可直接送到台北港等。北市建管处则表示,民间建筑工程余土即日起受理申报运弃台北港,且建立推荐机制解决去化瓶颈,推荐机关回馈金为每立方公尺600元。
建管处表示,因应内政部于今年1月1日实施的剩余土石方全流向管理政策,北市府即修正「台北市政府办理非公共工程运送营建剩余土石方至台北港作业要点」,1月16日起实施;并扩大适用对象,纳入一般民间建筑工程所产出的营建剩余土石方,经北市府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推荐进入台北港,以解决后端去化量能不足的困境。
建管处说,为明确后续执行方式,北市府2月10日公告民间建筑工程申报运弃至台北港规定推荐机制的作业流程及回馈金基准,供各推荐机关参考。
建管处指出,针对要点内所规定具公益性的民间工程类型,如属都更案,由北市更新处推荐、危险及老旧建筑重建案由建管处推荐;另符合北市府政策目的类型,属出土总量达3万立方公尺以上的建筑工程案件、由民间投资兴办或参与投资的建筑工程案件(促参、联合开发、设定地上权等),则分别由建管处或相应的签约机关作为推荐机关。
建管处补充,此次要点另外订有推荐回馈机制,推荐机关采收取回馈金方式办理,回馈金执行基准为每立方公尺600元。
建管处长虞积学表示,市府发布民间建筑工程申报进入台北港作业规定后,仍将视执行情形持续滚动检讨,并研拟精进作为,希望可在确保土方流向,兼顾环境安全与市场稳定的前提下,以透明、严谨的营建剩余土石方管理制度,支持北市各项建设顺利推动,达到土石方有效管理与国土环境永续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