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青年部前主任 涉霸凌起訴
民进党前青年部主任蔡沐霖。本报系资料照
起诉指出,蔡沐霖二○二○年五月起任民进党青年部主任,延揽参选新北市立委时的竞办助理陈右豪进入青年部担任资深专员,被害人女党工为青年部专员,陈右豪和女党工共识期间,频繁对女党工有不当肢体接触或过度亲暱行为。
女党工未提告,但在民进党中央党部向蔡沐霖反应此事,蔡未依「性别工作平等法」、党部性骚扰申诉及惩戒处理办法等规定,提供女党工应有保护及协助,反利用上司关系、职场上权势地位,怪罪女党工「你给人家烧到龟览趴火」、「雄性动物追求异性,总会被伤自尊」。
检方查出,蔡沐霖涉又借故在会议上飙骂女党工三字经,要求不擅长外语的女党工调往国际部承办外宾招待工作,或选择资遣、或向陈右豪道歉,持续性对女党工施加羞辱、威胁、孤立等手段,以强暴胁迫方式妨害女党工意思决定自由,女党工为保住原工作业务内容,选择向陈右豪道歉。
女党工不堪其苦,同年十一月间离职,二○二三年六月二日在脸书揭露此事。蔡沐霖到案后,坦承二○二○年下半年,让女党工感受或认为他要求须向陈右豪道歉,但全盘否认强制犯行。
检方认定,蔡沐霖当时知悉女党工遭性骚扰,却未立即有效纠正或补正措施,更要求女党工选择向疑似性骚扰行为人道歉,或调职到国际部,或接受资遣,以此处理性骚扰问题,两者毫无关联性,难认符合社会相当性,为法秩序所不可容忍,具有可非难性,即强制罪的实质违法性,认定涉犯强制罪嫌,依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