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健保就医资料库资料 学界吁扩大药厂产业使用

健保署。图:资料照

卫福部近日预告「卫生福利资料管理条例」专法草案,卫福部社会保险司说明,专法以学术研究使用为主,当健保资料库资料二次利用时,民众可主动行使退出权。社保司强调,目前健保资料库在目的外使用仅限学研机构,仍未扩大到产业。不过事实上,包括日、美等国家,资料库早已扩大到提供药厂等产业使用。

宪法法庭2022年8月12日做出111年宪判字第13号判决,个资法规定健保资料库供公务机关或学术机关统计或研究合宪,但欠缺个资监督机制及当事人请求停止使用规定,违宪,应于3年内修法。对此,卫生福利部今年3月1日预告「卫生福利资料管理条例」专法草案。

社会保险司司长刘玉娟表示,这次修法参酌先进国家规定,指健保资料作为「目的外使用」,健保署自行分析民众资料作为政策依据,并未违宪,「卫生福利资料管理条例」专法通过后,可基于医疗、卫生或社会福利目的,对外释出提供政府机关、医疗机构、学术研究机构、大学等为目的外利用,或对外提供政府机关执行法定职务所用。这次专法在健保资料库资料二次利用暂无纳入产业使用,以提供学术研究为主。

刘玉娟表示,这次专法修法重点是,设置「退出权」的规范,只要是健保被保险人有意退出,需主动向卫福部辖下业管单位申请,将于30内完成注记「不得提供目的外使用」。健保署负责审核可作为目的外使用的对象,若核准并提供资料给第三方,使用到的资料会去识别化,但不会「主动」通知当事人。

刘玉娟表示,这次母法完备后,未来将在订定子法,包括个事业机关如何运用资料的指引以及收费方式,她表示,事实上目前已经都有在收费,但希望将办法定得更完备,目前预告期30天后,将修正送至法规会,力拚2025年8月前推动专法上路。

台大医学院医学检验生物技术学系教授余松良表示,多个先进国家包括美国、日本民众就医资料库,目前已经扩大提供至产业使用,对于生技产业、药物研发都能有效发展。

余松良表示,由于药品研发必须要有临床个案,但收案难,时间长,对于药品包括研发和专利会堆高研发成本,但台湾的药品研发预算通常都规模很小,要一个一个收案,简直难如登天。

因此以美国为例,药厂都会愿意以1个检体个案,1万美金(约30多万台币)购买资料库,不仅可以缩短时间且可缩短药品研发时间,只要台湾能做到足够去识别化的运用,他认为应加速扩大提供给产业使用,才有利台湾医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