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黑许立明 吴子嘉上诉被驳回判赔35万元
吴子嘉2017年在政论节目上指控高雄代理市长许立明担任高银常务董事期间,主导高银放贷、包庇庆富公司让高银不收回债权,一审判赔35万元,上诉今被驳回,维持原判。(本报资料照/袁庭尧高雄传真)
名嘴吴子嘉2017年于政论节目《新台湾加油》上,指时任高雄副市长许立明兼任高雄银行常务董事期间,主导高银放贷及包庇庆富等不法情事,事后遭许立明提告妨害名誉,求偿300万元,高雄地院一审5月判吴子嘉败诉,应赔偿许立明35万元。吴子嘉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23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指出,吴子嘉2017年11月8日时,在三立新闻台政论节目《新台湾加油》上公然指证,许立明兼任高雄银行常务董事时,主导高银放贷及包庇庆富公司让高银不收回债权。许立明一审时强调,他只是高雄银行常务董事,从未就庆富公司于高雄银行之核贷有任何指示,更无主导不收回债权等事。
许立明认为,吴子嘉不经查证的言论,已严重毁损他的人格及社会评价,严重贬抑他的名誉,怒告吴子嘉妨害名誉,求偿300万元精神抚慰金,并在四大报登报道歉。一审法官认为,没有事证可证明许立明主导高银放贷,吴子嘉也提不出相关事证,但其说法足以造成外界误认许立明和庆富公司有不法往来,判吴子嘉需赔偿许立明35万元。
吴子嘉不服上诉,23日却遭高雄高分院驳回,维持一审原判,全案可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