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忘郑南榕精神! 林佳龙:4/7为台中言论自由日

郑南榕于1989年4月7日勇敢拒捕自焚殉难。(图/翻摄自郑南榕基金会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26年前,「自由时代创办人郑南榕为追求言论自由,勇敢拒捕自焚殉难;继台南高雄宜兰等地先后将这天订为「言论自由日」后,台中市长林佳龙也在今日宣布,每年4月7日为台中市的言论自由日。

林佳龙今日表示,过去的台湾曾处于威权统治状态,言论自由受到相当程度的箝制,而郑南榕正是为了捍卫言论自由,拒绝当时执政党罗织的叛乱罪名,于1989年4月7日自焚殉难;这起事件令人心痛,却也为1991年废除刑法100条的运动埋下种子而萌芽茁壮,同时让台湾的民主政治更成熟稳定。

林佳龙也说,「言论自由正是民主政治的核心价值与重要基础」,因此台中市政府自今年起,订定每年4月7日为「言论自由日」,期盼社会在享受言论自由时,莫忘郑南榕争取言论自由的精神

台中市政府则指出,已于3月30日发布「台中市政府言论自由日纪念活动实施要点」,强调言论自由为人民基本权利国家应给予最大限度的维护,让实现自我、沟通意见、追求真理及监督各种政治或社会活动的功能得以发挥。

▼林佳龙宣布,将每年4月7日订为「言论自由日」。(图/翻摄自林佳龙粉丝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