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老婆滑进摩铁8小时…夫房外苦等 隔天门一开走出内裤男

李女与张姓老板摩铁同住一房,一待就是8小时。(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台南李姓顾问公司员工丈夫怀疑偷吃,还撞见她与张姓老板前往摩铁投宿,一待就是8个小时,男方事后甚至只穿着内裤前来应门。李男气得对妻子提告求偿100万元,不过,台南地院法官衡量后,认为赔偿15万元的精神慰抚金较为适当,其余部分驳回。

李男在判决书中主张,自己与妻子是在2007年2月间结婚,两人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但自从2016年10月起,妻子开始多次没有返家并在外过夜,他好奇前往公司一看,居然撞见对方张男在深夜10时许开车进摩铁,「我当下险些昏过去」。

▲李男目睹妻子和老板进摩铁过夜,难过得差点当场昏倒。(示意图/123RF,与本文当事人无关,下同)

为了确认妻子是否真的外遇,李男在房间外面等了一整晚,直到隔天清晨6时许房间的铁卷门开启,妻子打算开车离去,他才上前质问报警,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张男竟然只穿着内裤跑出来,两人孤男寡女深夜共处摩铁长达8小时,显然已经侵害到他的配偶权益,之后越想越不甘心,于是决定提告求偿100万元。

李妻则反驳,自己并没有多次未返家过夜,2017年5月10日当天她本来就有意投宿摩铁,张男只是因为担心她身体状况不佳,可能会耽误隔天的工作,所以留下来一同过夜,但整晚都是在沙发上休息,直到她隔天一早准备离开时,才换张男就寝休息,丈夫所说的根本就不是事实,当然也没有理由向她求偿。

▲张男听闻李姓夫妻的争吵声,还穿着内裤跑到房间外查看。

台南地院法官认为,李夫撞见张男衣衫不整从摩铁房间走出,报警后对两人提出通奸、相奸告诉,但台南地检署检察官无证据证明他们有过性器接合等情形,最后处分不起诉,这部分的情节双方都没有争议;然而,李妻为有配偶之人,却在深夜与异性同住摩铁,还共处一室长达8小时,纵使双方并未发生关系,这个情况仍已经偏离一般社会生活认知。

法官接着表示,综上所述,可见李妻与张男关系亲密,且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互动的关系,足以破坏李男的婚姻圆满幸福,的确应该负起精神上的损害赔偿责任,衡量李姓夫妻双方的身分地位以及经济能力,最后判妻子应赔偿丈夫15万元,其余部分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