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同居人连伸狼爪8次 16岁少女忍3年见妹妹也遭殃怒报警

16岁少女睡梦中母亲男友触摸胸部下体士林地院乘机猥亵判处徒刑2年,缓刑4年。(图:本报资料照)

罗姓男子2016年7月间住在女友家中同床除了女友外,还有2名未成年女儿罗男竟趁16岁少女熟睡时,伸手进入少女衣服抚摸胸部、下体,少女因害怕并未出声,过了3年,少女妹妹再遭罗偷拍,社工查访时,已念大学的少女,立刻吐露实情报警。士林地院依乘机猥亵罪8次,分别判处徒刑6月,应执行徒刑2年,得易科罚金72万,缓刑4年,并在保护管束期间支付8万损害赔偿

49岁罗男与女友自2011年开始交往,在士林区住处同居,罗将屋内单人床双人床并在一起,4人同睡一张床铺,罗身边睡女友的2名女儿,2016年间罗半夜趁16岁少女不知抗拒,伸出狼爪,少女因而惊醒,但并未出声抗拒,仍假装熟睡,罗以每周2次的频率持续1个月。

直至2019年间,罗偷拍少女的妹妹被发现,家防中心社工查访时,少女趁机将3年前遭猥亵一事告知社工,少女母亲也才知道,因而责怪罗男,他立即保证不会有下次,并允诺赔偿8万元,双方达成和解,警询时,少女表示无意追究。

判决指出,罗为满足一己性欲,多次对少女乘机猥亵,造成少女成长创伤以及负面影响,但考量双方已经达成和解,依每周2次,连续4周共8次猥亵行为,每次判处徒刑6月,应执行徒刑2年得易科罚金,并宣告缓刑4年,期间付保护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