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鱼棒敲头害学生右耳聋 国乐老师判刑8个月

▲林姓国乐教师以「木鱼棒敲头」的方式提醒学生,却因此吃上官司。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一名曾就读台中雾峰中国乐班魏姓男学生,2010年时因为练弹琵琶一再出错,被当时的林姓指导老师拿木鱼棒敲击头部4下,造成他右耳突发性耳聋,事后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告上法院,台中地院以过失重伤害罪判处林师8个月有期徒刑。

这起学生告老师伤害的案件,台中地检署最初认为罪证不足,将全案不起诉处分,但魏同学父母不服声请再议,地检署重新侦查后,根据医院鉴定结果认定耳聋与头部遭重击有关,于是将林师起诉。

林姓老师在法庭上坦承持木鱼棒敲击学生头部,但认为行为是善意提醒,并表示事后也曾敲自己的头试试,不认为自己的「教学行为」是造成魏姓学生耳聋的原因

但法院从医院资料得知,魏同学在被敲击头部前没有任何头痛头晕听力问题,直到被林姓教师敲击头部后才出现症状,认定两者间具有因果关系,造成魏同学右耳听力受到严重损害,影响日后生活工作,于是依过失重伤害罪判林师8个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