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帮我超久」工人开心感谢成铁证 约砲13岁少女判刑4年2月

▲新竹一名陈姓工人多次锁定未成年少女约砲,即便被判刑也不收敛。(示意图/photoAC)

记者郭玗洁/新竹报导

新竹一名陈姓泥作工人因和未成年少女性交,多次被判刑,然而陈男不知悔改,仍藉网路游戏,将另名13岁少女约到车上发生关系,事后还开心传讯对少女说「妳帮我超久、谢谢」,少女也说「那不用谢啦」,两人讯息被少女母亲发现,母亲怒将陈男告上法院。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依陈男犯2个对未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处4年2月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男打网路游戏「传说对决」,认识13岁少女小美(化名),并在2023年1月30日及31日半夜,开车前往小美家附近,和小美约在天桥下见面,在车上爱抚小美并发生性行为。直到小美于同年3月11日无故离家并和陈男外出,经小美母亲报警,警察寻获小美后,小美母亲也查看小美的手机,发现陈男和小美讨论性行为的讯息对话,全案才曝光。

一审法官认为,根据小美和陈男的对话,包含「明明是你手指比较粗才没办法」、「我用两只用不进去」、「人家明明就是说一根手指一根手指慢慢加」,判定陈男对小美性交未遂,审酌陈男在案前就有多次和未成年少女性交的纪录,也因此入监服刑,却仍再犯,依犯2个对未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未遂罪,处3年4月徒刑。

案经上诉到二审,法官指出,两人对话还有陈男说「妳帮我、超久、其实我蛮开心的,谢谢」、「都是我叫妳起来才停」、「跟妳说喔,我第一次用嘴巴用屁股…」,小美也回「干嘛谢谢」、「那不用谢啦」、「你害偶只要想到你舔偶,偶就会感觉○○的..(?」,可见两人属于性交既遂,审酌陈男没有赔偿受害者,依2项对未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罪,改判4年2月徒刑。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