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警取缔翘牌车友议论 改装+牌框非开罚主因翘牌关键在「影响辨识」

▲也有重机骑士遭警方认定车牌无法辨识开罚,提请行政诉讼胜诉。(图/翻摄脸书社团)

记者张君豪/台北报导

针对民众关切机车车牌是否构成「翘牌」违规,以及增设牌框、改短牌架等常见改装行为是否必然违规?警政署指出:「翘牌」违法样态,主要指号牌向上倾斜角度过大,导致后方用路人、警员、测速照相设备难以辨识,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第1项第7款「未依指定位置悬挂号牌」违规关键,主要仍以执法警员认定「是否可清楚辨识」是核心关键。

「翘牌」属未依指定位置悬挂 影响辨识即可能受罚警政署指出,所谓「翘牌」是警员在执法实务上对号牌倾斜过大、影响辨识的通称,也就是所谓的「未依指定位置悬挂号牌」警政署表示,员警判断个案是否构成翘牌违规,主要依交通部公路局函释标准,即号牌应在重型机车后方正面位置处,能被明显辨识,才符合合格要求。

改装不等于一定违法 取缔仍以「是否影响辨识」判断针对坊间常见的加装牌框、改短牌架等行为,警政署表示,是否违规仍需依个案判断,并非偏离原厂出厂样式就必然触法。警政署指出,近期法院判决实务确实趋向严格,普遍认为若车辆原厂已设有号牌固定位置,驾驶人任意更动悬挂位置,原则上可能构成违规;但在现场执法上,员警针对「翘牌」取缔,仍以号牌倾斜程度是否已影响辨识作为判断核心。

取缔方式:现场警员判断为基础 角度量测作客观佐证警政署表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14年度交上字第68号判决:针对机车号牌进步说明,机车号牌悬挂不仅是「挂在后端」就可以,仍应检视是否悬挂于原设固定位置,其次再看悬挂角度、方向与位置,在车辆「行进中」是否仍能达到他人可清楚辨识牌号程度,才符合安全规则所称的「明显适当位置」。

警政署:执法判准以「辨识性」为核心,责任仍待个案厘清警政署表示:综合近期法院判决趋势,车辆出厂时若已设置号牌固定位置,驾驶人原则上不得任意变更或移置;即便改装仍须符合原厂设计位置的功能与辨识效果,车辆行进中车牌仍能供后方用路人、执法人员清楚辨识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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