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酒驾判刑5个月 「痛风」让他改判无罪
▲陈姓男子日前酒驾被抓,辩自己痛风,新北地院改判无罪。(图为示意照)
新北市板桥地区一名陈姓男子今年6月29日晚间因追撞前车被警方逮到酒驾,酒测值0.14毫克,警方回推开车时有0.34毫克,因此被新北市地方法院判刑5月;陈男上诉,合议庭认为陈男罹患痛风,代谢率比一般人差,不能以回溯方式认定他驾车时超标,改判无罪。
陈男强调,从他喝酒到开车,中间间隔已超过11个半小时,又睡了一觉,根本不知体内还有酒精残留,他为了载儿子前往火车站搭车才会开车,车上其他家人也有驾照,若知体内残留酒精一定不会开车。
当时陈男先接受平衡检测,以右手画同心圆,并无不完整或不连续情形,至于「金鸡独立」无法单脚抬起平衡,陈男重申,因为痛风还在接受治疗。
合议庭认为,痛风是人体内尿酸新陈代谢异常所引起的急性关节炎,陈男确实患有痛风,个人代谢率明显较一般人差,不能以回溯方式认定他开车时已超过0.25毫克;虽无法「金鸡独立」,但为痛风关节炎所致。至于酒驾追撞前车,合议庭认为,双方车损均非严重,陈男车速不快,车祸发生原因是没保持安全距离所致,与案发前11.5小时喝酒无关,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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