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骑电动独轮车惨摔北滨公路 金山警:违规上路罚1200元↑
▲ 男骑电动独轮车惨摔北滨公路,金山警:违规上路罚1200元↑。(图/记者郭世贤翻摄,下同)
金山警分局野柳派出所于18日下午接获报案,一名张姓男子骑乘电动独轮车(风火轮),行经台二线时,不慎跌倒,警方赶抵现场处理,协助救护人员将张男送医救治。因电动独轮车不能在马路上行驶,警方将对张男开出罚单。其所驾驶的电动独轮车,随即通知他家属领回。
野柳派出所18日下午1时许获报,在台二线44.5公里处核二厂前,金山往万里方向,有一名男骑士摔伤,警方随即赶到现场处理,张姓男子骑乘电动独轮车,因疏未注意交通状况,而不慎跌倒,警方与救护人员一同将张男送医救治,电动独轮车则通知其家属领回。
警方表示,电动独轮车属于动力运动休闲或其他相类似之动力器具,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2之1条规定,非属汽车及动力机械范围内之动力载具、动力运动休闲器材或其他相类之动力器具,于道路上行驶或使用者,可处1200元以上至3600元以下罚锾,并禁止其行驶或使用。
金山警分局长陈保安表示,借此呼吁骑乘电动独轮车之驾驶人应在安全的处所骑乘,因骑乘电动独轮车危险度相较一般汽车及机车高,勿因一时的帅气或好玩而骑上道路,除违反相关法规警方可依法举发外,是类行为更会对其他驾驶及用路人造成危险及伤害,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