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躺驾驶座车停路中没熄火...警遭控纵放酒驾 三民一分局:从严咎责
高雄市传出有员警疑似纵放酒驾案,这起这件发生在29日凌晨12时,三民一分局的长明街派出所接获民众报案,指称在三民区建国、林森路口有民众酒后在车上,且引擎没有熄火、车门打开,员警赶到现场时,发现44岁的林姓男子在车内睡着,但因为现场没有明显且具体的事证可以证明林男有「驾驶行为」,警方先将人带回保护管束,避免发生公共危险。
▲民众报案指出有人酒后在车上,员警立刻赶到处理。(图/记者黄子倩翻摄)
根据民众录下的影片,当时报案的民众不断跟员警表示,这辆车停在路中间,且驾驶明显精神涣散,认为需要对他进行酒测;不过到场的员警表示,没有证据可以证实驾驶的确有「开车」,并表示已经在厘清,报案民众显然不领情,持续录下整个过程。
▲报案民众似乎不满员警处理过程,在旁持续录影搜证。(图/记者黄子倩翻摄)
对此,警方表示,林男到派出所之后,自称是朋友将车驾驶到该处停放,他并没有开车,只有在车上的驾驶座休息,经警方调阅路口监视器,并未拍摄到该地点,因此无法查证;另外,据报案人杨姓男子的说法,他也没有目睹林男有开车的行为,但他愿意配合制作证人笔录,不过杨男抵达派出所后,因不愿制作笔录离开。警方澄清,杨男接受其他媒体访问时称没有员警愿意为他制作笔录,此点「非事实」。
警方进一步强调,依据取缔酒后驾车作业程序注意事项规定「驾驶人因不胜酒力于路旁车上休息,未当场查获有驾驶行为者,应补充相关证据足可证明其有驾驶行为,始得依法举发」,这起案件,处理的员警没有当场询问,并厘清林姓男子是否有驾驶?如果像他本人陈述是友人驾驶,也该厘清身份,加上查明后应实施酒测,且现场没有依照规定告发林男红线违停,明显处理上「有疏失」,三民一分局表示会从严从重咎责相关人员行政疏失责任,并加强教育员警熟悉相关作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