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男停车遭连开28罚单 法院撤销27件!理由曝光

南投巫姓男子将小货车停放在自家骑楼,却遭邻居检举,遭警方以违规停车连开多张罚单,巫男的女儿不服提行政诉讼,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审酌骑楼已被邻居砌围墙完全阻隔,难认妨害公众通行撤销裁处。(冯惠宜摄)

南投巫姓男子将小货车停放在自家骑楼,却遭邻居检举,遭警方以违规停车1个多月间连开28张罚单,巫男的女儿不服提行政诉讼,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审酌巫男停放的骑楼,邻居已砌围墙完全阻隔,无法通行,难认妨害公众通行撤销27件裁处,另1件则因巫男临停在自家门口道路上,因路宽不够已防碍他车通行,法官认裁罚无违误。

巫男住在南投埔里去年(2023)9月22日至10月27日因邻居检举被警方也连续开出28张罚单,其中27张因小货车停在骑楼,警方依在禁止停车处所停车裁罚,另1张因小货车停放在骑楼外门口处,警方裁罚理由则是在显有妨碍他车通行处所停车。

巫男女儿为父亲提起行政诉讼,主张住家因921地震灾后左邻右舍基于安全考量,早已于骑楼处建构墙面、封闭通行,原处分未能审酌法规与现场真正情况,要求原处分撤销。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审酌,巫男停货车的骑楼处,有邻居增建墙面将骑楼相邻处所完全阻隔,实际上已经无法提供公众通行使用,失去《道交条例》定义「人行道」之功能,难认妨碍公众通行。何况该增建墙面系巫男邻居所为,裁罚有失公平,因而撤销27件裁罚。

但另1件巫男是将货车改停在骑楼前自家门口,法官审酌该处路宽不够,货车停放于道路后,已剩余不到一般自用小客车宽度之距离可供同向车辆通行,已造成妨碍他车通行,原裁罚并无违误,不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