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醫師開車左轉撞死斑馬線行人 判7月緩刑2年

南投县竹山镇1家医院王姓医师开车贸然左转,疏忽未注意撞上走在行人穿越道的林姓女子导致伤重不治,被依过失致人于死罪嫌起诉,法官判处有期徒刑7月,缓刑2年。全案可上诉。

根据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简易判决,41岁王姓男子去年9月23日上午7时15分,驾车沿竹山镇集山路3段272巷由西北往东南方向行驶,行经272巷与集山路3段路口,欲左转进入集山路3段由西南往东北方向行驶,疏忽未注意而贸然左转,撞上走在行人穿越道林姓女子。

林女闪避不及遭撞,送往竹山秀传医院救治,因创伤性硬脑膜下出血等伤害,于4天后不治死亡;王男主动向到场处理员警自首为肇事者,接受警询及侦查时也坦承驾车撞到林女,南投地方检察署检察官认为被告王男符合自首要件,声请简易判决处刑,并建请斟酌减刑。

法官指出,被告王男驾车行经行人穿越道,疏未注意停让行人先行通过,违反注意义务程度不轻,审酌王男无犯罪前科、与被害人家属成立调解并已支付部分损害,犯后态度良好、现职医师、月薪新台币10多万元、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等,判刑7月,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