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駕拒停遭罰18萬卻只繳1萬 得知財產要扣押秒繳清

台北一名陈姓男子去年三月拒绝警方酒驾拦查不依指示停车,遭新竹区监理所裁处18万元罚锾,但陈仅缴纳一万元就不搭理,直到新竹分署调查,发现陈名下有台北市万华区价值近600万元房产,还有百家上市柜公司的股利所得,因此通知陈欲扣押,他才现身刷卡缴清罚锾。

新竹分署指出,陈男因仅缴纳1万元罚缓就人间蒸发,因此案件遭新竹区监理所遂移送行政执行。新竹分署收案后,迅速调查陈的财产,发现对方名下有位于台北市万华区房地产,土地公告现值近600万元,且有来自上百家上市柜公司的股利所得,初判陈应有资力缴纳欠款。

新竹分署立即依行政执行法第14条规定「行政执行处为办理执行事件,得通知义务人到场或自动清缴应纳金额、报告其财产状况或为其他必要之陈述。」寄发传缴通知,通知陈应于指定日期前缴清罚锾,计划如陈于传缴到期日经过后仍未缴款,将立即扣押对方财产。

新竹分署表示,最后陈男担忧财产遭执行,果然于指定日期前主动到场,刷卡一次缴清17万元罚锾。新竹分署仅用一纸传缴通知(邮资6元),就让义务人缴清17万元罚锾,可见对酒驾案件强力执行的决心,已给予对方心理上的压力,促使陈主动缴清欠款。

新竹分署指出,陈男因仅缴纳1万元罚缓就人间蒸发,因此案件遭新竹区监理所遂移送行政执行。图/新竹分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