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 2步骤堵「恶意简讯」18日上路 强化实名制、累犯以后剉咧等
记者苏晟彦/台北报导
NCC(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13日召开例行记者会,宣布将从 11 月 18 日起,将依照「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第14条第2项规定,实施2措施堵诈,要求电信业者、简讯平台精进商业简讯风险管控条例,必须预先审核登录上开资料才能发送,但目前仍属自律事项,并无实际罚则。
▼18日起将要求电信业者、简讯平台必须预先审核登录上开资料才能发送。(图/记者苏晟彦摄)
NCC表示,统计今年1-10月,有超过40万余则恶意简讯被成功发出,可能造成民众财产损失,因此依照「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第14条第2项规定,要求电信事业、简讯平台(例如三竹、诠力、科技)持续精进商业简讯风险管控机制,在简讯内容如果有超连结、电话号码要进行检查,
一、企业发送商业简讯,若其内容有URL、短网址或电话,皆需预先提出申请,经电信事业审核通过后,登录URL、短网址及电话号码等企业专属专用资料,后续发送商业简讯如有上开内容时,皆须与登录资料相符始可发送;如登录资料变更时,亦需重新提出申请。
二、所有商业简讯发送前,内容均须通过检查,如带有URL、短网址或电话号码,经查与企业登录资料不符或未登录者,则不予发送。
此外,NCC说明,在最初所有电信业者、简讯平台都列属「白名单」范围,不会主动去检查所发送的内容,但仍会以自动扫描的方式进行复检,但过往如果曾发生过寄送恶意简讯事宜,例如简讯平台都可能曾发生过,未来在发送前都将必须经过审核才能发送简讯,而个人则是在一天50则之内,并不会依照上述条例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