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管法修法强制销售资讯揭露 冷气、电冰箱能耗不实多罚5倍
济部今(31)预告《能源管理法》修法,未来冷气机、电冰箱等家电如能耗标示不实,罚金将加数倍到最高50万。(资料照)
为走向深度节能,强化能源使用效率,经济部今(31)预告《能源管理法》修法,要求台电等能源供应业者须公开能源销售统计资料,以利民间与地方取用,强化节能成效。另外能源制造、进口厂商及贩卖业者,如「提供不实资料」也将处罚,金额提高最多5倍,像是现行冷气机、电冰箱如遭查能耗标示不实,就会依新法处10万到50万。
攸关能源效率的《能管法》年久未修屡遭批评,环团不满,现在国家要走向「深度节能」,但像是「冷气不外泄」、「节电1%」政策,对业者的「资讯揭露」以及「深度查核」都有不足,违反节能的业者也不会被揭露。
《能管法》乃进行修法,新款重点在于「能源供应事业要公开能源销售统计资料」与「提供不实资料要处罚」。
能源署表示,在去识别化保护个资下,能源供应业者得对外提供销售统计资料。 这里的能源供应业者,主要指的就是台电。虽然《电业法》对业者的年报月报揭露都有规范,但不够细致,地方或民间团体要推动节能会受限。举例县市推动节电运动,如无从拿到街区或产业等较细用电资料,就无法做更佳规划与稽核成效。
另外,现行能源用户、制造、进口厂商及贩卖业者,本就不能规避、拒绝查核,否则罚2万到15万元。这次修法更进一步把「提供不实资料」也纳入,同时拉高罚金到10万与50万,提高5倍与3.3倍。
这里会影响到的厂商,除前述能源销售资料者不提供资料者外,还包括能源耗用量效率或标示不实业者。 像是冷气、电冰箱等第一级、第二级能耗标示,如果越级或不实标示也违反。
其他像是为扩大地方政府对于节能与用能设备管理及稽查,这次准予地方可以委任专业机构,对大户与制造业等作能源使用成效查核。能源供应事业违反未依规定储存安全存量,主管机关可令其限期改善,届期不改,罚锾上限从60万拉到75万,且得按次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