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管法修正預告 冷氣冰箱能效標示不實最高可罰50萬

节能是迈向净零关键,经济部能源署昨天预告「能源管理法」修正草案,增订公布违反本法厂商名规定,并提高罚锾达5倍,官员说明,业者若贩售能效标示不实的冷气、冰箱等,不仅会被公布名称,恐面临最高新台币50万元罚锾。

因应全球净零减碳趋势,台湾已于111年提出2050净零转型路径及12项关键战略,COP28期间,全球超过120个国家共同倡议「全球再生能源及能源效率宣誓」,主张至2030年能源效率年均改善率从2%提升至4%,显见节约能源已成为达成净零的关键作法之一。

能源署表示,为因应现阶段推动强化能源需求面管理,以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并促进能源业务发展,昨天预告「能源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修法重点在于强化能源需求面管理、提升能源效率。

首先,增订能源供应事业应公开能源销售统计资料。能源署官员说明,主要是揭露统计后资料,而非揭露营业秘密,例如地方政府要推动节能,需先掌握乡镇行业别用电情形,以便进行政策规划,另NGO等团体也有相关资料需求。

另外,此次修法将地方政府纳入可执行本法有关能源用户查核事项,并增订主管机关得公布违反本法的厂商、业者名称规定,以及新增违法态样、提高部分罚则的裁罚金额。

以市售冷气、冰箱等家电设备为例,官员表示,产品制造、上市都要符合能效标准,但要吓阻违法行为,例如二级冷气却标示一级,会有误导消费者嫌疑,因而修法从过去2万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拉高5倍至最高50万元,届期仍不改善者,按次处罚。

不过,官员强调,能管法规范不是以处罚为目的,限期改善未果才会开罚并公布厂商名。

此外,本次修法新增再生能源与热能为本法所称能源,官员说明,目的在完备能源种类和型态,个别能源仍按专法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