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摸胸嗎?」北市噁男藉故介紹工作猥褻13歲少女遭訴

李姓男子去年透过网路借故介绍工作将13岁少女约出,带回台北市内湖区住处又提议帮少女按摩,不顾少女拒绝熊抱少女,士林地检认定李男涉嫌妨害性自主罪,近日侦结起诉李男。

起诉指出,李男2023年7月31日上午7时许以网路通讯软体LINE询问少女是想不想接工作,少女答应后,双方约定中午在台北市士林区见面,2人碰面后,李男称下午4、5点才有工作,提议先返回李男位于内湖区住处休息,少女即跟随李男搭乘公车前往内湖。

2人到达李男住处后,李男提出帮少女按摩放松,请少女背对自己坐在床上,随后又询问少女「可以摸你胸部吗?」,少女旋即拒绝,李男仍不顾少女意愿,从背后熊抱少女。

所幸,少女察觉异状后早已透过手机传讯一名男性友人求救,与对方相约内湖区大湖公园附近会合,遭李男猥亵后立刻趁隙逃离脱困。

检方认定,李男明知少女13岁,仍以双手环抱少女半身方式猥亵得逞,涉嫌对未满14岁者强制猥亵罪,侦结起诉李男。

士林地检署。记者李隆揆/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