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转!爆乳主播跳槽被追500万违约金 二审翻盘还有265万可以拿

▲Ginny妮是直播热榜常客。(图/翻摄自ig/ginnyho1213)

记者崔子柔综合报导

人气直播主Ginny妮从「UP」直播平台跳槽到「17」直播,被「UP」指控片面违约,一审时认定他违反竞业禁止原则,判决应赔偿500万元。高院昨认定双方合约性质劳务给付契约,Ginny妮有权终止合约,不仅改判免赔,「UP」须返还她被假执行的265万多元。

根据《自由时报》报导,UP平台指出,Ginny妮2017年10月1日签下合约,后来因为她表现亮眼,又在2018年1月1日重订合约,提高时薪为1500元,每月需开播20至60小时,合约到2018年底止,也约定她为独家主播,不能在其他任何直播平台开播。

UP也说,Ginny妮片面要解约,转到同类平台「17」担任直播主,已违反竞业禁止约定,诉请她应赔偿惩罚性违约金500万元。

Ginny妮则表示,她2018年7月3日用LINE向经纪人提解约时,双方已达成共识,「UP」又请求赔偿500万元并不合理,请求驳回。

北院认定,Ginny妮违反竞业禁止原则,且直播平台的商业模式,的确有惩罚性违约金的规定,加上高人气的直播主可带来无限商机,判决Ginny妮应赔偿「UP」500万元。

Ginny妮不满判决上诉,高院则认定,双方合约性质属劳务给付契约,Ginny妮有权终止和「UP」直播平台的合约,且依合约相关规定,「UP」无权请求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而且「UP」应返还她被假执行的265万多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