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法院:药局应提供所有女性事后避孕药 包括未成年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纽约布鲁克林联邦法官柯曼(Edward Korman)在当地时间5日上午谕令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得在30天之内改变目前所施行的政策,也就是未来如果状况紧急,就算没有医师处方签,所有药局都应该提供女性事后避孕药,包括未满16岁者

▼ 避孕药。(图/翻摄自网路)此判决的原告为纽约生育自主权中心(Centerfor Reproductive Rights),该中心批评美国卫生部长塞比留斯(Kathleen Sebelius)不让FDA提供事后避孕药给所有年龄女性一事,属于政治考量且违反人权,所以在2005年控告FDA。

对于FDA原本的政策,柯曼直言相当武断、反复,而且不合乎情理。白宫对这项谕令还没表达看法,FDA也尚未表达是否会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