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伴醉倒房間1天後喪命 男被控過失1理由逆轉無罪
史姓男子和王姓女友人喝掉两瓶半的威士忌,两人回家后,王女酒醉撞伤,2天后送医不治,相验发现,史事隔两天才发现王女丧命,一审被依「注意义务」,以过失致死判刑2年,上诉二审后逆转,合议庭认为缺少史男未尽注意义务的证据,判他无罪。
判决指出,史男和王女认识多年,2021年4月6日凌晨0时许,史男到王女任职的卡拉OK店消费,在店里和王女喝了1瓶威士忌,当天凌晨3点,王女下班后,史男搭乘计程车和王女一同返家。
两人在史男住处喝掉近1.5瓶威士忌,最后因不胜酒力,双双醉倒在屋内,隔日凌晨2时许,王女曾上厕所,但疑酒精未退在厕所摔倒,但史男看到王女受伤趴在房内小衣橱,却仅将房门关上,跑到客厅看电视。
当天晚间11时许,史男见王女都没走出房门,他走进房间查看,王女早已失去生命迹象,送医急救后不治,相验检出体内含有K他命等毒品反应,应为酒后及药物滥用,造成多重药物及酒精中毒,造成呼吸性休克而死亡。
王女父亲不满,认为史男明知道王女早喝醉摔倒,却将王独留房间内,只有在7日晚间打了几通电话给王女,王女没读、没回,史男也未进屋内查看,直到7日深夜11时许才进到房间,但王女已死亡,对史提告过失。
高雄地院审理后,法官认为,王女体内验出多种毒物,加上血液高浓度酒精,体内毒品残留量已达致死程度,王女生前和史男共饮近2瓶半威士忌,由于酒类都是史男购入或放在王女家中,死亡风险应由史男创造。
法官认定,王女喝酒后身体不适时,史男应立即将她送医,但史男却仅打几通电话,即便王女未读、未回,也未进去房间查看,王女死亡与史男的不作为有关,违反注意义务,依过失致死罪判刑2年。
检方不服量刑过轻上诉,史男则主张王女死亡与他无关,同样上诉争取无罪;二审审理时,合议庭认为,王女体内虽验出毒品,史男尿液也有K他命反应,但史是否曾与王女一同吸毒,或提供毒品给王女使用,仍缺少相关证据。
合议庭认为,王女解剖时间距发现死亡时间有5日,无法确认王女是何时在史男家中死亡,因死亡时间不明,两人如何互动,到底是喝酒时死亡,还是睡觉时死亡,仍缺少证据佐证。
合议庭考量史曾询问王女是否要就医,王都拒绝,史男做法符合一般人对酒醉者关心,缺少有未尽注意义务的证据,判他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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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姓男子将酒醉的王姓女子丢在房间两天,王女因酒精、药物中毒丧命,史男被依过失致死判刑2年,二审逆转判史无罪。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