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被骗140万买虚拟货币 怒告人头帐户求偿法院这样判

吴姓女子被骗徒骗走140万元,桥头地院审理后认为人头帐户也是被诈骗集团利用,人头帐户免赔。(本报资料照片)

吴姓女子于2021年9月误信骗徒的「屯币1个月可保本获利」话术,汇款140万元到骗徒指定的帐户。吴不甘被骗,对帐户的所有人沈姓男子民事求偿140万元。沈男主张自己也是被害人,他因为要贷款所以将帐户交给对方。桥头地院审理后认为证据不足,判沈男免赔。

吴女说,她于2021年9月以通讯软体Line认识身分不明的「刘叶飞」网友,之后「刘叶飞」多次透过Line、脸书传递虚伪不实虚拟货币投资讯息。此令吴心动,汇款140万元至刘指定的帐户,后来吴察觉上当。

且一名贷款咨询的刘姓专员告诉沈男,说贷款尚未办好是因为在洗信用。且沈男直到去年10月才报警,显见沈男已经体会到此举会侵害他人的财产,且有帮助他人诈欺或洗钱之嫌。

判决指出,对于吴女提出对沈男的涉犯帮助诈欺罪嫌告诉,桥头地检署检察官已经对此作出不起诉处分。对于此件民事赔偿,沈男虽然有提供帐户给诈骗集团,但他只是为办理贷款而被诈骗集团利用帐户,并没有证据证明沈男也是骗徒加害吴女。

且沈男认为已经透过民间债务公司整合,无需由他与金融机构人员对保,也没有违反常情,不能将此和一般诈欺或洗钱案件所出售的人头帐户相提并论。法官审理后,驳回吴女的上诉,沈男免赔。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