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服务生下班突被拦腰! 下秒摔地遭「硬骑强吻」猛踹:算了本来想给妳
▲睦睦(化名)凌晨下班被色狼盯上。(图/翻摄pixabay)
台北市陈姓男子2017年凌晨在路上尾随一名刚从酒吧下班的女子,趁对方骑上Ubike时上前推倒强吻,还伸手进衣内强行猥亵,不过最终在女子顽强抵抗下作罢,离开前还撂下狂语,「不要就算了,我本来想给妳的。」陈男事后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1年2月,上诉后又高等法院维持原判决,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2017年8月22日凌晨3时许,睦睦(化名)刚从中山区一间钢琴酒吧(Piano bar)下班,经过陈男要去骑Ubike回家,结果才刚骑上脚踏车就被对方从后面双手拦腰,她吓得立刻回头大叫「你是谁啊」。随后她摔下车,被陈男硬是跨坐身上压制。
陈男不仅强吻睦睦,伸手进T恤内想脱下她的胸罩,之后更解开她贴身牛仔裤的裤头和拉链;不断大喊救命的睦睦趁着此刻身体距离较远,用力出脚踹中陈男左胸口,使对方踉跄倒退。陈男的欲火被踢灭后,还以一副对方理应欣然接受的口吻说出,「不要就算了,我本来想给妳」的荒谬话语,随后败兴离去。
衣衫不整、全身多处擦伤的睦睦立刻联络同事报警,之后接受侦讯时,她说「发生这件事后,我晚上会很怕一个人回家」,明显透露出事件已对心理造成很大影响。陈男在庭上辩称,当天酒后误认睦睦是朋友,才会「轻微碰触」对方;然而对于睦睦为何身上会多处擦伤,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陈男一审被台北地院法官判处1年2月徒刑,但检查官不满法官量刑太轻,认为陈男犯下的是强制性交罪,因此提出上诉。高院合议庭法官指出,检察官无法举证陈男犯意究竟属于强制性交或强制猥亵,因此决议维持原判决。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