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女骑脚踏车绕公园!下秒遭「怪鸟」拦下 一通电话淡定解决
▲阿宏被依法判拘役25日。(图/示意图,无关本案/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一名男子「阿宏」(化名)日前见到一名女子「小桃」(化名),在新北市某公园内骑脚踏车玩耍,竟然就偷偷接近对方,接着将自身的裤子脱下,朝对方露出生殖器并做出恶心的举动。对此,新北地院审理后,依法判其拘役25日,得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79岁的阿宏日前某天下午,看到不认识的小桃在新北中和的某处公园里骑车玩耍,竟一时色心大起,意图供人观赏,基于公然猥亵之犯意,在不特定多数人得以共见共闻的公园内,先偷偷接近小桃身边,接着就将自身裤子脱下,随后将生殖器裸露而出,以此方式公然为猥亵行为,而小桃见状后,吓得赶忙报警处理。
阿宏被捕后,于警询、侦查、审理时均对案情坦承不讳,且也与小桃之证词、监视器翻拍画面等足以佐证,因此其犯嫌堪以认定。对此,法官认为,阿宏不思自重、尊重他人,公然在不特定多数人得以共见共闻之场合为猥亵行为,此举已经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殊非可取。
法官审酌,阿宏并无前科、素行良好,国小肄业之智识程度、家庭经济为小康、犯罪动机、目的、手段、犯后态度等一切情状后,依犯公然猥亵罪,判处他拘役25日,如易科罚金,得以新台币1千元折算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