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补习班玩捉迷藏当鬼数数 惨遭老师「手滑进胸部抠摸」
▲又见安亲班狼师 ,强制猥亵女童。(图/示意图/取自pakutaso网站)
一名安亲班老师小明(化名)负责综理行政庶务,发现小三女童和同学正在玩捉迷藏,竟趁她当「鬼」数数时,趁机把手伸进衣服内,强行摸胸,当她升上四年级时,又趁订正数学作业时,再度隔着衣服抚摸胸部,更扯的是,还把手伸进另一名小四女童下体猥亵得逞。
判决书提到,当时女童仅约9 岁,对于性事尚属懵懂无知,并无同意或拒绝为猥亵行为之意思能力,但小明发现女童与补习班同学正在玩捉迷藏,且由她当「鬼」数数,其余学生均已寻找隐蔽处所躲藏之际,竟萌生强制猥亵之犯意,从背后伸手至前方,并将手伸入女童衣服内,强行抚摸胸部;且女童升上四年级的某一天,竟趁指导订正数学作业时,隔着衣服强行以手抚摸胸部。
同年,小明发现另一名女童独自到一楼后方的小教室丢垃圾,竟趁她欲返回前方教室之际,将手伸入女童内裤,强行抚摸下体,虽对方有出手推开,但他仍不顾反抗,继续强制猥亵行为得逞。夸张行径直到被害女童父母提告,全案才曝光。
其中一名被害女童在法院审理时证称,国小三、四年级都是4 点放学后去补习班,有次大家在玩捉迷藏,2 楼或1 楼都有人跑,是在1 楼书柜旁背对书柜在当鬼数数,就被老师从左后方把手伸进衣服内摸胸。
判决书指出,小明在警询时强调,「写功课的时间所有学生都是面对老师,安亲班为开放空间,不可能发生这种事情」,并提出该补习班学生上课情形照片。不过,台中地院法官调查相关事证后,近日依对未满十四岁的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共5罪,各处小明有期徒刑3年5月,应执行有期徒刑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