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脸上留巴掌痕 台东传公托保姆所管教不当
女童脸上留有巴掌痕,家长控诉公托保母管教保不当。(翻摄自脸书/庄哲权台东传真)
台东张姓家长脸书贴文表示,她的1岁女儿去台东某公托,回家脸上有巴掌痕,5天内流了3次鼻血,从监视器发现保母将爆哭状态的女儿抱进厕所,出来后就受伤;台东县政府社会处表示,第一时间已启动相关调查机制,对该名托育人员,也决议请其暂停现职静候调查结果。
张姓家长表示,她的女儿去台东某公托,6/15回家脸上有巴掌痕,调阅监视器看,保姆抱进厕所(爆哭状态),从厕所出来就受伤了女儿一直摸脸,保姆看到赶紧帮她擦药,也看到女儿一个人被保母丢进全黑寝室关紧闭,面朝下丢入床板人就出去,然后用外面的监视器看她。
张姓家长要求,不适任保母离职,并不得再任保母,托婴中心应发公开声明稿承认不当管教,不要让其他家长蒙在鼓里。
对此案,县府社会处说明,第一时间已启动相关调查机制,针对该名托育人员、家长、托婴中心主任及其他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会谈,并做成相关纪录。
其次,对于幼童照顾品质采最高标准把关,并告知家长后续处理程序,事件发生时幼儿照顾部分已由家长决定自行照顾暂不送托,针对该名托育人员,社会处也决议请其暂停现职静候调查结果,俟厘清案情后再议,以保障幼儿安全。
为求严谨审慎勿枉勿纵,县府已邀集小儿科医生、专家学者及实务工作者,择定日期召开评估会议,针对本事件之相关访谈纪录、文件及监视画面进行检视评估,以确保儿童及托育人员双方权益。
如调查属实,针对托育人员将以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49条第一项第二款,依第97条处以6万以上至6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公告其姓名和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