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手写「老师我被性ㄙㄠ ㄖㄠˇ」揭穿恶行 色叔下场曝光
女童手写「老师我被性ㄙㄠ ㄖㄠˇ」揭穿恶行,色叔下场曝光。(示意图/达志影像)
台中一名叔叔趁就读国小的小姪女放假回阿嬷家时,多次利用女童深夜时睡觉进入其房间,将手伸进她的内裤抚摸下体,女童因害怕选择长期隐忍,事后将写有「老师我被性ㄙㄠ ㄖㄠˇ」的字条交给班导,事情才曝光,法院考量男子已与家属达成和解,减刑后判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可上诉。
据判决书指出,男子为女童之叔叔,女童父母离婚后,放假时尔偶会回祖父母家,而男子则与女童祖父母同住;男子数次进入女童房间,趁女童熟睡而不知抗拒之际,将手伸入她的内裤内,以手不断抚摸其生殖器,行猥亵得逞,因女童害怕而不敢有所反应,期间至少长达5分钟才停手,女童也曾察觉遭抚摸而惊醒,男子才停手。
不仅如此,男子见女童坐在床上使用网路,遂上前坐在她旁边聊天,竟在未取得女童明确同意之情形下,违反其意愿,伸手隔着女童裤子来回抚摸其生殖器,事后因女童感觉不舒服起身走到房间衣柜旁站着,男子才停手。
女童在今年1月3日上午,将手写载有「老师我被性ㄙㄠ ㄖㄠˇ」文字之纸条,交给班导师反应,经学校通报后,事情才曝光。
男子于警询、侦查中及审理期间,均坦承不讳,与证人证述一致,并有访视纪录表、暂时保护令、验伤诊断书、手写纸条等可佐;而女童于警询时也明确指诉,「过程中她很害怕、很想赶快离开」。
法官考量,男子犯后自始至终均坦承犯行,于审理期间也已与女童及其家人达成和解,对方也愿意给予从轻量刑及缓刑机会,法官依2个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乘机猥亵罪,各判有期徒刑7月,依对未满14岁之女子为加重猥亵罪,判有期徒刑1年6月,3罪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并应向公库支付5万元,提供80小时义务劳务及参加法治教育5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