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10億公款買飛機、超跑 金管會重罰台中銀1200萬、停職董座王貴鋒3個月
台中银董事长王贵锋(中)挪用公款,被金管会裁罚1200万元并停职3个月。联合报系资料照
台中商银董座王贵锋挪用10亿公款买私人飞机、超跑,以1500万元交保,引发金融圈争议,对此,金管会今日宣布对台中商银开罚1200万元,以及停职执行董事3个月处分。
因为王贵锋挪用公款风波,被罚的还包括了台中银保经公司。金管会指出,发现子公司台中银保经内部控制制度未能有效运作,有违反保险法相关规定及有碍健全经营之虞,依保险法第167条之3规定,核处限期1个月改正,裁罚300万元,并调降董事长和总经理每月月薪50%,为期3个月。
金管会指出,是在对台中商银金检时发现,该行涉有租用航空器及高价公务车等交易决策不当与未完善建立及落实执行相关招标的内部作业程序、未依内部规定评估授信户往来情形等多项缺失,显示该行未完善建立及未确实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且未善尽对子公司管理,核有违反银行法第45条之1第1项规定,并有碍健全经营之虞。
金管会也指出,子公司台中银保险经纪公司与特定授信户及其相关企业往来密切,支付该授信户及其相关企业广告费及航空器、公务车与招待所之租金总计已逾10亿元,其中涉有租用航空器与高价公务车等交易决策不当及未完善建立与办理相关招标内部作业程序、对授信户办理授信时,未依内部规定评估前揭相关企业之经济实质关系与留存检核纪录,及该行未落实督导保经子公司等多项缺失。显示该行未完善建立及未确实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核有违反银行法第45条之1第1项规定,并有碍健全经营之虞。
对于相关被裁罚情节,金管会指出,其租用航空器及高价公务车的决策显有不当,虽然该行声称为拓展海外业务,自109年起租用航空器,13个月租金总计达1.04亿元,期间均未使用,租用航空器的必要性之决策显欠妥当,及109年9月至110年9月租用高价公务车提供礼宾接送服务,每月租金82万元,租赁期间仅有2次客户申请体验,明显不符成本效益。
而对未确实执行内部控制制度,金管会也指出,台中商银的特定授信户广告费收入主要来自该行及保经子公司(例如:保经子公司107年支付该授信户的广告费,占该授信户营收之90.5%、该行110年及111年支付该授信户之广告费,约占该行当年度广告费支出之50%),且该行及保经子公司支付该授信户及其相关企业广告费及航空器、公务车与招待所之租金总计已逾10亿元,只是该行对该授信户办理授信时,未依该行内部规定评估经济实质关系及留存检核纪录,以利后续交易之控管。
此外,该行未落实督导保经子公司,致保经子公司租用航空器之评估、租用公务车之招标与使用管理及招待所续租使用与留存纪录等作业,未完善建立及未确实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金管会也指出,该行办理租用高价公务车的招标时,未落实执行限制性招标之内部规范,迳向前揭相关企业租用,及该行人员110年及111年出差国外,未落实出差费用报支规范。同时,该行租用前揭航空器未完善建立招标相关比价等作业程序,致由前揭相关企业得标;未就高价公务车之调派与纪录留存建立相关规范;及未就交际费报支金额之合理性建立相关控管机制,均有违内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