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微调中国电动汽车临时关税,各方如何回应?

当地时间7月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自7月5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纯电动汽车实施临时反补贴税。其中,上汽集团的加征税率为37.6%,吉利汽车为19.9%,比亚迪为17.4%。

欧盟表示,对于其他配合欧盟调查的汽车制造商,平均加征税率为20.8%;而未配合调查的企业,则被加征37.6%的税率。此外,特斯拉可能在最终阶段获得单独计算的税率。

与此前披露的加征关税税率相比,此次确定的最终税率有所调低,但幅度不大。

奥纬咨询的董事合伙人张君毅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指出,欧盟对上汽集团与吉利汽车的税率进行了微调,可能是因为中国汽车公司针对调查提供了新的证据,但上汽出于商业秘密和整体考量,难以完全向欧盟详细介绍供应链环节的情况。

他还提到,反政府补贴调查本身对国有企业的补贴考核存在系统的不合理性和偏颇。他预计,尽管存在欧盟国家内部的反对声,关税的调整余地可能不大。

此次临时关税的加征期限最长为四个月,在此期间,欧盟成员国需通过投票对这一临时措施做出最终决定。据悉,成员国将在官方通报发布后14天内,以书面程序进行表决。如果该临时关税措施获得通过,新的税率将适用五年。

此举引发了业界的广泛关注。7月3日,德国汽车工业协会发表声明,强烈反对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反补贴关税。该协会认为,此举将对欧洲消费者和企业产生负面影响,不符合欧盟的长远利益,也将阻碍欧洲电动汽车市场的发展和气候目标的实现。

宝马集团董事长齐普策表示:“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额外关税的做法完全行不通。这么做不仅不能提升欧洲汽车制造商的竞争力,反而可能会损害那些在全球范围内积极开展业务的企业。而且,加征关税还会限制对欧洲消费者的电动汽车供应,从而延缓欧洲交通行业的低碳发展进程。此外,这种做法也严重破坏了欧盟一贯倡导的自由贸易原则。”

中国商务部发言人何亚东对此表示,中方已注意到欧盟一些成员国政府和主要汽车企业多次表达的反对意见。中方希望欧方能够理性、务实地听取内部的呼声,并与中国进行有效的磋商,避免此类措施伤害中欧汽车产业的互利合作和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