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片批网美前助理「赚皮肉钱」 连千毅判赔8万元
拍片批网美前助理「赚皮肉钱」,连千毅要赔8万元。(中时资料库)
直播主连千毅去年与助理闹翻,连千毅在「兰庭精品」脸书粉专批评,网美前助理翁宁宁涉嫌以每次12万价格从事性交易,并批评对方行为不检、伤风败俗,翁女事后提告连千毅妨害名誉、违反个资法不起诉后,再提民事求偿40万元,新北地院简易庭审理后,摁定连千毅侵害翁女名誉权,判赔8万元,可上诉。
连千毅去年8月13日曾在脸书发文指出,检警侦查单位曾将媒介色情集团的经纪人、鸡头逮捕归案,发现有仲介介绍翁女接案,造成他公司困扰,连男在贴文还指出,网美整天吃米其林餐厅、住豪华饭店、晒名表和名车,却没有一份正当的工作以及收入,明眼人都知道这是用皮肉换来的。
翁女不满,依公然侮辱罪、加重诽谤罪、违反个资法,提出告诉,她指控,连男指控她妨害风化、伤风败俗,甚至张贴她的照片、银行帐户内页,贬损她的名誉。
检方侦查时曾传唤翁女,但翁女未到庭说明,也未提出足够证据,因此难以认定连男有妨害名誉的犯意,难以用翁女片面指控,认定事实,且连男张贴的存折照片没有含有个资法保障的个资,因此认定连男犯罪嫌疑不足,做不起诉处分。
事后翁女又提出民事诉讼求偿,她表示,连千毅的发布影片观看者高达14万人,对她的社会评价造成极大损害,侵害其名誉权,精神上受有相当痛苦,因此求偿40万元。
法官审理后认定,连千毅PO文指翁女涉嫌妨害风化,贴文按赞数5861个、620则留言、100次分享,影响名誉权已达情节重大程度,判赔8万元精神慰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