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拍瞳孔放大片 赚3万元罚9万元
一名张姓男子在网路上贩卖未经核准的「日韩美瞳放大隐形眼镜」,款式约30多种,1千元就能任选两种,还提供货到付款服务,一共赚进3万元,最后被检举移送法办罚9万元。
台中市卫生局18日指出,隐形眼镜属于医疗器材,没有核可字号不得贩卖,但民众在网路上是什么都卖,却不知道擅自贩售隐形眼镜已违反药事法。调查期间,卫生局多次发函要求张男到案说明,他却屡传不到,被随案移送台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侦办。
台中地院调查,张姓男子从民国101年4月至102年3月间,在网站上以优惠赠奖活动方式引诱网友点选,并放上多张美媚照片,吸引民众下单购买,期间获利3万元,因此处以有期徒刑3个月,可易科罚金9万元。
台中市卫生局长黄美娜指出,来路不明的隐形眼镜恐造成眼睛发炎、角膜溃烂,甚至有失明风险,因此消费者选购隐形眼镜,应先至医疗院所验光,再依医师处方,向具有药商资格的业者选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