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新埤鄉長潘和源涉貪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屏东新埤乡长潘和源聘潘姓男子为公所临时员,再进用陈姓男子为机要课员,其薪资差额由潘男领取,屏检侦办以贪污罪嫌声押,法院今天裁定羁押禁见。

屏东地检署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潘和源在2022年就任乡长后,想聘用潘姓男子为秘书,但乡公所已没有机要人员职缺,且潘男高职毕业并未有相关职务经验,不符合聘用规定,当时仅以临时人员聘用,同时并进用殡葬管理所的陈姓临时人员为机要课员,将陈男聘用为机要课员的差额薪资给潘男领取。

屏东地检署今年3月发动搜索后,认为已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向法院声押,但法院谕知潘和源等人,分别以新台币30万元交保,检方提抗告,均遭驳回。

屏检表示,25日再度发动搜索,补强证据,认为潘和源涉贪污罪嫌重大,有事实足认为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及勾串共犯及证人之虞,并有羁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今天上午法院裁定羁押禁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