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检侦办杀人案逾期提起上诉 监委林国明要调查
检察官逾期上诉监委申请自动调查(监院网页撷图)
去年7月屏东县发生一起江姓妇人杀害男友案件,该案经台湾屏东地方法院于今年5月15日,判处有期徒刑13年,判决书于5月20日即送达检察官,但检察官到上诉期满时(6月9日),均未提起上诉,全案定谳。监委将查承办检察官是否涉有违法失职情事?
监委表示,经检阅相关法院裁判书,本案检察官事后提起上诉,但遭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以上诉已逾法定期间为由,判决驳回;后经上诉最高法院,也遭该院以同一理由判决驳回。检察官又依刑事诉讼法第67条第1项之规定,向法院声请回复原状,也遭驳回。林国明认为,就本案承办检察官有无违法失职情事,有深入调查之必要。
林国明表示,检察官基于国家公益代表人的身分与职责,有义务于上诉期间届满前,本于职权取得资讯,以为是否提起上诉之决定依据,况且,上诉与否属检察官法定职权之行使,对下级审判决是否提起上诉,检察官具有完全之决定权。故本案承办检察官逾期提起上诉,究其原因为何?是否涉有违法失职情事?相关疑义,实有深入了解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