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立委候選人桃園競總主委現金賄選 羈押理由曝光

国民党某位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员候选人位于桃园的竞选服务处主任委员洪国治,以每票2000元向选民贿选,桃园地检署昨天兵分三路发动搜索,通知洪男及22名证人到案,检方复讯后,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向桃园地院声押获准,晚间法官羁押理由曝光,洪矢口否认犯行,除手机下落不明,尚有共犯未到案,应予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

法院说明,被告洪男经讯问后否认犯行,但依卷内证人即收受贿赂者的证述、被告手机基地台位置等相关证据,足认洪男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的犯罪嫌疑重大。

法院认为,由于此案尚有共犯及证人未到案,被告手机目前下落不明,被告身为立委候选人竞选总部主任委员,且曾担任民意代表,而受贿者为一般选民,证述意志较易受到干扰,另有资金流向尚待调查,有湮灭证据、勾串共犯及证人之虞。

法官审酌,立委选举为全国性选举,投票行贿行为对于选举有重大影响,被告洪男在此案犯罪情节中对共犯及证人具有影响力,为确保侦查程序的顺利进行,有羁押必要,应予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

桃园地检署表示,检察官蔡正杰昨天指挥法务部调查局桃园市调查处、桃园市龟山警分局、花莲港务警察总队刑事警察大队,分别前往桃园市龟山、中坜及大溪等区包括洪男的住居处、办公处所搜索,通知被告洪男及杨梅区等证人共23人到案说明。

检察官讯问后,发现洪男现担任某位平地原住民立委候选人桃园竞选服务处主任委员,自今年元旦前后迄今,涉嫌以每票新台币2000元代价,向杨梅区具有平地原住民立委选举投票权的选民,寻求支持这位平地原住民立委候选人,而约定行使投票权,认为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的投票行贿罪嫌,罪嫌重大,且供称手机坏掉找不到来搪塞,认为洪某有串证、灭证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国民党某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员候选人的桃园竞选服务处洪姓主任委员,涉嫌以每票2000元向选民贿选,桃园地检署向法院声押获准。记者陈恩惠/摄影